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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范冰冰多4.57亿!“直播一姐”薇娅全网被封,部分涉偷逃税公司被曝已注销!新华社:已有上千人主动补缴税款

时间:2021-12-21 09:57 来源:未知 作者:蚂蚁传媒

  据新华社消息,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对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的处理结果。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比范冰冰此前被罚的8.84亿元,多出4.57亿元。

  针对该事件,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黄薇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其提到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为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要对黄薇进行检查?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一直重视并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我们分析发现部分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黄薇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3.请问本案中的不同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黄薇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黄薇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税行为进行自查并到税务机关提交补税申请,能够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占查实偷逃税款的78%,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从轻处罚,对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视危害程度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扰乱税收征管秩序,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黄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部分,较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处1倍罚款。

  4.是否会对黄薇追究刑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加强网络主播税收监管将对平台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答:平台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主播的税收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对有关网络主播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利于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同时,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薇娅致歉

  随后,@薇娅viyaaa 微博发布致歉信。信中表示,税务部门发布加强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以来,我针对税务问题进行自查,同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在自查hi q和调查过程中,我发现自己确实在税务上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此我深感愧疚,在此向公众道歉。

  据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淘宝APP已经找不到薇娅直播间。对此,淘宝客服表示,因违反相关规定,该主播账号已被冻结了。但店铺没有被封。

  晚些时候,有网友发现,薇娅微博账号、抖音账号相继被封。

  薇娅丈夫:望其他主播引以为鉴

  继薇娅发布致歉信之后,薇娅的丈夫董海锋也发布致歉信。

  信中表示:我深知我们在税务上并不专业,因此聘用所谓的专业机构帮我们进行税务统筹合规,但后续发现这些所谓的合法合规的税务统筹均存在问题。在更为专业的财务团队到岗后,发现税务统筹有极大风险,于是自2020年11月至今,我们终止了所谓的税务规划统筹,按照45%个人所得税率全额缴纳薇娅相关税款,并主动补缴在此之前的不合规的相关税款。

  信中提到,我没有帮薇娅做好相关保障工作,以至于薇娅最终因税务问题被处罚,我无比的内疚。在向公众道歉的同时,我更应该向我的妻子薇娅道歉,对不起!

  他还表示,“希望行业里其他的主播能在做好电商直播本身的基础上,能积极投身到为国家,社会创造价值的事业上,同时以我们为鉴,积极配合税务机关针对税务的调查。

早有征兆

  然而,在事实面前,辩解都是苍白的。

  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人士此前多次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积极澄清,表示微娅绝对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根据通报,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

  此事早有预兆,启信宝数据显示,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已于2020年注销。2021年12月份,杭州谦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合伙人包括黄薇(薇娅)、董海锋(薇娅丈夫)等。

  “公司注销可能是很多原因,但无论如何注销前都是要必须完税和偿还欠款的。”盈科律师事务所上海财税法律事务部律师谭玉娇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经营者为享受较低的增值税征收率,而注册多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试图将每家个人独资企业的销售额控制在一定数额,然后拆分业务到各个个人独资企业。这些企业同质化严重、模式单一、业务重复,且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带来税务稽查的风险。”

  她进一步解释道,很多设立空壳个人独资企业以虚构业务,从而实现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向经营所得的转换,其行为由于虚构业务而被认定为偷税。具体到带货主播,即使用个人名义与商家签约,而用个人独资企业收款,收款方与提供劳务方不一致,将劳务报酬所得转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即被认为不具有合理性,最终被认定构成偷税。

  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

  据新华社,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重大案件。多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学者认为,本案涉案人员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彰显有关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的决心和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据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黄薇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本案中,税务部门对当事人不同的偷逃税手段处以不同倍数罚款,既体现了依法查处的法律权威,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反映税务部门宽严相济,坚持执法力度和温度相统一。

  近年来,平台经济、直播带货迅猛发展,税务部门切实加强对新经济新业态的税收监管和规范,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先后查处多起偷逃税案件,并对重大案件进行曝光。

  多名专家表示,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偷逃税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在规范监管的同时,税务部门对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给予了包容性的自查整改期。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据了解,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税务总局同时明确,对自查整改不彻底、拒不配合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主播应该珍惜机会,积极自查整改,自觉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

  “国家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不应成为新业态从业人员逃避纳税义务的护身符。”汤继强说,网络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不只是头部主播,每个取得收入、符合纳税标准的网络主播都应自觉依法纳税。

  网络直播行业应加强规范和自律

  据新华社,网络主播依托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往往收获很多粉丝,具有一定的公众影响力,其一言一行已不只代表个人,也影响着粉丝和公众。

  当前,互联网营销师已经成为人社部等部门认定的新兴职业。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表示,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人员在享受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红利的同时,应自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知名头部网络主播相继因偷逃税被处罚,让人震惊之余更需反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说,这些拥有“超高流量”的公众人物偷逃税,不仅危害了国家税收安全,更对社会风气特别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带来不良影响。

  “近年来,网红经济快速发展,当前的业务形式、盈利模式,让网红主播快速‘蹿红’,并毫无障碍地将‘流量变现’,不少青少年甚至认为‘读书不如当网红’,幻想‘一夜爆红’,而不再相信脚踏实地的努力,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直播行业发展迅速,但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成熟的行业规范尚未形成。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由于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性,网络主播等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网络主播的行为不能仅靠个人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相应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引导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正能量。

  人民日报:法律面前,流量不能放纵

  对此,@人民日报评论发文称,要知道,流量面前,法律不会打折;法律面前,流量不能放纵。不管是谁,都别揣着侥幸走钢丝!今年以来,一些“头部网红”被法槌重击,也警示网络直播从业者,法律红线不能碰。国家推出多项优惠政策支持新业态的发展,但这些税费优惠政策不是可以随意钻的空子。“头部主播”要带头知法、懂法、尊法、守法,否则,走歪走偏,再难回头。

  请始终牢记: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法律亮剑既不会“微”也不会“哑”!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易佳颖、陶力)、新华社(记者:韩洁、王雨萧、屈凌燕)、@人民日报评论、中国新闻网封面图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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