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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打击网络谣言 共建清朗家园

时间:2024-05-24 08:21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网安大队 作者:蚂蚁全媒体

为深入推进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网络谣言的辨别力,营造“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的良好网络氛围。2024年3月7日,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联合朴朴超市开展了“打击网络谣言,共建清朗家园”系列宣传活动。

组织座谈交流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网安大队与朴朴相关负责人开展座谈交流,会上,网安大队民警结合网络安全典型案例讲解网络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要求企业引导员工要以谨慎、客观的态度对待网络信息,发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倡议,倡导依法文明上网,不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发现网络谣言积极举报,自觉形成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

深入企业宣传

在朴朴超市职场投放“打击网络谣言”系列宣传海报(如:电梯传媒),海报通过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广大朴朴员工讲解了如何识别网络谣言、网络谣言的危害以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了员工识谣、防谣、辟谣意识,营造了“拒绝网络谣言,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科普环节

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而传播的谣言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

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

常见网络谣言类别

1.网络灾害谣言

捏造某种灾害即将发生的信息,或者捏造、夸大已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2.网络恐怖谣言

指虚构恐怖信息或危害公众安全事件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引起公众对政府管理的不满,影响社会稳定。

3.网络犯罪谣言

指捏造骇人听闻或令人发指的犯罪信息,引起公众愤怒、恐惧,引发公众对政府、政府工作人员或某些群体的不满,同时也影响当事人的声誉,扰乱他们的正常生活。

4.网络食品及产品安全谣言

指捏造或夸大某类食品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公众对该类食品或产品的抵制,导致该类食品或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损失。

5.网络个人事件谣言

指针对某些个人而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经济损失。

如何辨别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具有夸大事件严重性、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等特点,如何辨别您所看到的事件是否真实,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判断:

1.文章发布的权威性。注意观察文章结尾是否有署名或标注出处,判断其是否由权威媒体或机构发布,避免被作者主观臆测带偏。

2.内容观点的客观性。阅读时应注意文章是否存在夸大事实、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极端言论、文不对题等表达方式。

3.浏览页面的健康性。部分平台为吸引关注,将色情、浮夸等类型的图片设置为封面,或页面含有大量广告、网络小说链接等不健康内容。

散布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1.福建某网络主播故意捏造事实,传播谣言公然侮辱他人

2023年8月至12月期间,福建省连江县辖区居民林某某(某网络平台主播)多次在该网络平台直播过程中及个人视频作品中故意捏造事实,传播谣言公然侮辱他人。2024年2月6日,连江县公安局抓获违法嫌疑人林某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林某某在网络上发布谣言的行为已构成侮辱诽谤,连江县公安局依法对林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2.福州郑某某编造“发生火灾和杀人案”网络谣言案

2023年11月,福州郑某某为获取其个人网络账号的关注度及流量,散布“某地图书馆火情及城头发生一起杀人案”网络谣言,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经查,郑某某对本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福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3.厦门张某编造“医院床位设置为上下铺”网络谣言案

2023年10月,厦门张某在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凭空捏造“厦门一人大代表声称,为解决医院内床位紧张问题,建议将床位改成上下铺”的网络谣言,并配有一张完全无关的影视明星照片,迅速引发网民热议,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经查,张某对本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厦门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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